于文軒:“昆蒙框架”后的生物多樣性法治期待
- 發布時間:2023-05-29 08:45:37
- 來源:中宏網
我國高度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在生態系統保護、物種保護、遺傳資源保護等方面不斷取得積極進展,相關領域的法治建設也不斷推進。同時,我國還積極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規則的健全和完善,近幾年先后主辦了《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和《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為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習近平主席高度重視這兩次締約方大會,于2021年10月以視頻方式出席《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并發表主旨講話,于2022年11月以視頻方式出席《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開幕式并發表致辭,并于同年12月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第二階段高級別會議開幕式上以視頻方式致辭,展現了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的中國主張,彰顯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智慧。
今年5月22日,是國際社會通過“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下稱“昆蒙框架”)后的第一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這樣一個不僅僅具有紀念意義的日子,蘊含著對生物多樣性法治的諸多期待。“昆蒙框架”通過了4項全球性長期目標和23項行動目標。在這其中,至少有四項行動目標體現了國際社會對生物多樣性法治的期望。
“昆蒙框架”行動目標13要求各國“酌情在各層面采取有效的法律、政策、行政和能力建設措施,確保公正和公平分享利用遺傳資源和遺傳資源數字序列信息以及與遺傳資源相關的傳統知識所產生的惠益,便利獲得遺傳資源”。這一行動目標為我國制定專門的生物遺傳資源管理立法提供了進一步的國際法依據。二十多年以來,我國一直在開展這方面的立法研究,云南、湖南、廣西等省區也在近些年來制定了專門的地方立法。同時,我國近些年來還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這些努力為推進制定專門的生物遺傳資源管理立法提供了重要基礎。
“昆蒙框架”行動目標14和15要求“確保將生物多樣性及其多重價值觀充分納入各級政府和所有部門的政策、法規、規劃和發展進程、消除貧困戰略、戰略環境評估、環境影響評估”,同時還要求采取法律、行政或政策措施,確保大型跨國公司和金融機構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甚至還從公司法、消費者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具體法律領域的角度提出了要求。這些要求為生物多樣性法律保護的主流化提供了重要契機,突出了企業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社會責任,促進在相關立法和法律實施過程中更多地納入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內容。
“昆蒙框架”行動目標21要求依法在落實事先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獲取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區的傳統知識、創新、做法和技術。事實上,這一要求不僅是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關于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要求的體現,而且是生物多樣性保護中關于生物遺傳資源相關傳統知識保護的重要方面。這些內容在上述生物遺傳資源管理專門立法中應有體現。
加強生物多樣性法治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國健全生態文明法治的重要方面。“昆蒙框架”為我國加強生物多樣性法治提供了國際法依據,也為我國在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域發揮引領作用提供了契機。(作者:于文軒,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副會長)